“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。”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划定了根本遵循,也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舆情观、治理观、监督观提供了行动指南。舆论监督并非“负面宣传”,而是激浊扬清的“清醒剂”、推动善治的“催化剂”。近期湖北襄阳、宜昌部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违规收治、欺诈骗保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,当地迅速启动调查问责、开展专项整治,这一典型案例生动诠释了:以法治思维为标尺、以媒体视野为切口的舆论监督,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。

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,在于以法治规范权力、以透明守护权利。媒体监督作为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价值从未体现在“放大问题”,而在于“倒逼规范”。从湖北多地精神病院乱象来看,违规诊疗、虚假出入院、殴打患者、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,既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,也暴露了行业监管、行政审批、医保结算等环节的制度漏洞 。若任由乱象滋生,不仅会消解群众对医疗体系的信任,更会动摇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。媒体的及时介入,如同点亮了一束“探照灯”,将隐蔽在行业角落的违法违规行为置于阳光之下,既为群众发声,也为监管部门精准施策提供了靶向。

法治思维是媒体监督的生命线,也是社会治理的压舱石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舆论监督要“事实准确、分析客观”,这本质上就是法治精神在新闻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。此次湖北事件的处置过程,正是法治与媒体监督良性互动的范本。媒体曝光并非“一锤定音”,而是秉持客观立场呈现事实;官方调查则严格遵循法治原则,公安机关对14名涉嫌诈骗人员立案侦查并刑拘,纪检监察机关对省、市、县三级相关负责人启动问责,既不纵容违法者,也不冤枉合规者。省级专家组依据国际疾病分类标准逐一核查近万名患者,澄清“收治非精神障碍患者”的传言,这种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处置方式,既彰显了法治权威,也让媒体监督的成果落到了实处 。这启示我们,媒体监督唯有坚守法治底线,才能避免“舆论审判”;社会治理唯有依托法治框架,才能将监督成效转化为制度效能。

媒体视野是破解治理难题的“广角镜”,也是推进善治的“助推器”。领导干部特别是宣传干部,站在全局高度看待媒体监督,就要认清其“善治驱动力”的本质——监督的目的不是“挑刺”,而是“补短板”;不是“制造矛盾”,而是“化解风险”。湖北事件曝光后,当地没有回避问题,而是以此为契机,在全省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,从严格准入、规范诊疗、强化监管等方面标本兼治。这种“从个案整改到系统治理”的转变,正是媒体监督推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的生动体现。在治理体系日益复杂的今天,单一部门的监管往往存在“盲区”,而媒体凭借其广泛的覆盖面、敏锐的洞察力,能够及时捕捉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,推动“点上问题”解决与“面上制度”完善相结合,实现“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”的效果。

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统一性,在此次事件中得到了充分印证。正面宣传彰显的是“整改的决心”,舆论监督呈现的是“问题的真相”,二者的出发点都是维护人民利益、促进社会进步 。湖北省委省政府直面问题、坚决问责,相关部门迅速行动、堵塞漏洞,这种“刀刃向内”的自我革命精神,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正面宣传——它向社会传递了“违法必究、失职必问”的鲜明态度,增强了群众对政府治理能力的信任。这也告诉我们,正视媒体监督、主动回应关切,就是凝聚社会共识、激发奋进力量的过程;领导干部唯有摒弃“讳疾忌医”的心态,树立“欢迎监督、善用监督”的理念,才能让舆论监督成为推进治理现代化的“正能量”。

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湖北精神病院乱象的处置实践,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:以法治思维规范媒体监督,让监督不越界、不走样;以媒体视野拓展治理维度,让治理更精准、更高效。作为领导干部,要始终牢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,把舆论监督当作改进工作的“镜子”、联系群众的“桥梁”,在监督中发现问题,在整改中完善治理。作为媒体,要坚守法治底线、秉持客观公正,既敢于针砭时弊,也善于助推整改,让舆论监督始终与法治同行、与善治同频。

新时代呼唤新担当,新征程需要新作为。唯有坚持法治为基、媒体为镜,将舆论监督的“推动力”转化为社会治理的“执行力”,才能不断破解治理难题、补齐治理短板,让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化、法治化、现代化,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实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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